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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20

出遊備藥5要點 !

出遊備藥5要點

 
    暑假正值旅遊旺季,對於慢性病患而言,如何在旅遊期間確保健康無虞,就要在旅行前做好萬全準備,才能開心出遊、平安回家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簡稱食藥署)邀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陳如慧藥師,為大家彙整出以下出遊備藥5要點:
第一張圖
1.長期用藥應備齊
平日長期使用的血壓、血脂、糖尿病、心血管及氣喘等用藥,應事前準備足夠藥量,建議攜帶大於旅遊天數的合理數量,為預防備藥不足,應同時攜帶藥品清單、處方箋或病歷影本等,作為當地就醫參考,並應遵照醫囑使用,不可擅自停藥,平時開立用於氣喘發作的吸入型支氣管擴張劑、心絞痛發作時使用的硝酸甘油舌下錠等急救藥品,務必隨身攜帶。
2.常用藥品備安心
常用的鎮暈劑,如:暈車及暈船藥等,應於搭乘交通工具前30分鐘服用;胃腸用藥如:止瀉劑、助消化劑、消脹氣劑及制酸劑等;解熱鎮痛劑,用於發燒或各種疼痛,包含外用藥膏或貼布;其他備用藥品如:感冒用藥、防蚊液等。若曾因蚊蟲叮咬引發過敏,或平日經常過敏復發者,建議先徵詢醫師意見後開立抗過敏藥備用。
3. 攜帶簡易救護包
簡易的外傷救護包,如:剪刀、紗布、酒精棉片、優碘、棉棒及OK繃等。
4.疫苗防疫不可少
需先了解當地旅遊安全及傳染病風險概況,檢視是否需要接種疫苗或使用預防瘧疾藥品,相關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查詢,或於出發前1到2個月到旅遊醫學門診就診諮詢。
5.帶藥規定需明瞭
自用管制藥品,如安眠藥,需備有診斷證明書或處方箋影本等證明,若屬第1至3級管制藥品,則務必攜帶食藥署開立的證明文件,必要時可於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查詢,瞭解入境當地國是否有特殊規定,以免誤觸法律。
    食藥署提醒,對於銀髮長輩或慢性病患者,建議應於出國前先諮詢醫師評估,藥品相關問題可詢問藥師,如果旅遊期間使用自備藥品後,身體還是感到不舒服,應盡速尋求當地醫療援助。


原文引用自:藥物食品安全週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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